【本報訊】立法會昨通過實施逾一年、俗稱「樓市加辣招」的《二○一七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旨在把新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百分之十五,以取代《印花稅條例》的「雙倍從價印花稅」辣招。政府原本在條例草案中,建議買家若在六個月售出原有的唯一住宅物業,可獲退回購買第二個住宅多收的稅款,但有議員提出修正案,建議把「換樓期」延長至九或十二個月,以方便市民換樓。最終政府接納延長換樓期至十二個月,並將追溯至一六年十一月五日起生效。
政府過去曾認為毋須延長「換樓期」,但最終卻「轉軚」放寬。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解釋,政府最大顧慮是被市場炒作為「減辣」,令樓市更熾熱,但考慮到社會上普遍認為延長換樓期能方便市民,故接受延長期限。他表示,目前在超低利率、流動資金充裕及房屋供求失衡下,本地物業市場仍然熾熱,樓價處於極高水平,未見有下行迹象,故政府現無意「減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