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發展共享單車 不妨賦權區會

近年,內地城市興起共享單車的熱潮,香港也相繼吸引多間共享單車企業開展業務。然而,香港畢竟地少人多,交通網絡複雜,要在市區或新市鎮容得下共享單車的存在,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我認為,當局如能給予區議會更多空間,共享單車或會有朝一日也能成為香港的本土特色。

政府參與 必不可少

早年的共享單車理念來自國外,大多是城市的市政機構為推動環保的原因,於市內設立定點、自助的單車租賃處,為市民解決來往居所及大型運輸系統的方法。後來,隨着「物聯網」的普及,使智慧型的共享單車能夠應運而生,亦由過往的政府主導轉而為私人公司營運。智慧型共享單車有着「隨行隨泊」的特點,雖然可能使部分使用者更方便地取得單車,但亦帶來違章亂泊的問題。近年在內地大行其道的共享單車,亦因為用家胡亂停泊,以致難以將其回收,繼而造成龐大的損失;加上使用者或競爭公司的惡意破壞,均使經營遇上困難,去年內地至少有六間共享單車公司宣布結業。

說回香港,現已有多間共享單車公司在港開展業務,但在管理上亦遇到不少難題。正如其他地方一樣,單車胡亂停泊的情況屢見不鮮,對公共地方造成不必要的障礙。早前更有報道指出,有些單車遭人惡意扔到河溝裏。不過,在香港這種炎熱多雨的地區,即使不涉及人為蓄意的毀壞,若欠缺足夠保養,面對日曬雨淋的環境,車況亦難以長期保持良好。另外,香港道路始終狹窄,單車徑發展不完善,數量激增的單車亦會對道路安全帶來隱憂。

事實上,要共享單車能夠在香港成功發展,政府的參與必不可少。現時當局處理共享單車的政策,幾乎就是「無政策」,繼續沿用過去管理普通單車的做法。例如,共享單車佔用公共泊位,就要找路政署協助清理;在公共地方阻礙通道,就要找食環署;至於在公共屋邨內,則要找房屋署。面對一些難以界定的地方,不時又會出現互相推搪的情況,當中最無奈的可說是在區議會中的議員。

隨着共享單車的出現,相信市民的投訴亦會不斷增加,但區議會苦無權力監管,只能將意見轉至相關部門處理。當局一時難以完全解決,最終市民將怨氣轉至區議員,令民選議員夾在中間動彈不得,形成「雙輸」局面。

設委員會 專責管理

放眼一看,當局又可否賦予區議會更多的權力,以處理共享單車的議題呢?現時共享單車的運作就是「無規管」,以致出現混亂的局面;之後又「太多管」,不同的部門都在管事,但是最後通通都難以有效去管。因此,倒不如讓區議會在內部加設一個常設的委員會,專門負責管理共享單車事務,由其統籌單車泊位的設置。同時,要求營運公司需向區議會登記車輛數量,並由該委員會負責審批。

實際上,若共享單車運作良好,相信會是一種便民的措施,市民亦樂見當區區議員為其爭取單車泊位,成為社區「政績」之一。說到底,每個區議會均有不同的情況,而區議員更會清楚了解自己當區區情,掌握政府沒有的個別資訊。如果當局真希望能更有所作為的話,可中央統籌地尋找合適路段,在公路旁加入單車專用徑。如此,一來可避免汽車與單車爭路;二來可更有效推動單車的使用,為落實環保做得更多。

坦白說,對於內地多間共享單車公司相繼倒閉,不得不令人猜測共享單車是否只是一股熱潮,會否曇花一現後就消失。不過,內地管不好不代表我們也不能管好。也許,只要能將區議會應有的角色予以發揮,共享單車或真能在香港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