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賄非洲多國政府要員案,被美國當局控以八項罪名。案件於當地時間周一(8日)在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訊,何志平出庭並否認全部控罪。法官指由於案件涉及的文件及證據數量龐大,估計要一年後才開審,宣布案件押後至二月二日再提堂。雖然辯方早前再為何志平申請保釋,打算將保釋金額增至一千萬美元(約七千八百萬港元),但法官認為保釋言之尚早,何志平要繼續還押。
六十八歲的何志平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被捕後,周一是他首次公開露面。他身穿黑色囚衣和灰白色布鞋,佩戴銀色框眼鏡,沒有被鎖上手銬和腳鐐,精神看來不錯。他曾望向公眾席並面露笑容,但其妻子胡慧中或其他家屬不在法庭。法官福里斯特(Katherine Forrest)逐一讀出所有控罪,何志平均表示明白,但說「我不認罪,法官(not guilty, judge)」。代表控方的助理檢察官佐爾金德向法官表示,將要向辯方分享「大量」(voluminous)的證據,包括數十萬份文件,很多都以中文寫成。
福里斯特其後表示,因涉案文件及證據數量非常大,「因此我估計將要等一年才開始審訊」。但福里斯特之後說:「只要辯方準備好審訊,我們可以隨時開始。」她宣布將案件押後至二月二日提訊,到時辯方可再作出動議,並下令控辯雙方協商開審日期,預料首階段需審訊四周。
對於何志平申請保釋一事,庭上曾提到一封一月五日的信件,但福里斯特稱現階段討論其他問題都是言之尚早,隨即宣布散庭。何的代表律師一月五日曾再提交保釋申請,提出將保釋金增至一千萬美元,及自願佩戴電子腳鐐接受軟禁,又放棄拒被全球引渡的權利。鑑於法庭今次沒有處理保釋申請,意味何志平至少要還押至二月二日,即下次提訊時。散庭後,何志平代表律師Edward Kim拒絕回應記者,為何沒有在庭上要求法官批准保釋。
案情指,何志平代表一間中資能源公司,找來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當中間人,賄賂乍得總統德比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何志平曾先後與加迪奧及庫泰薩在聯合國總部會面,專門報道聯合國新聞的Inner City Press多次質問聯合國,為何沒有就訴訟展開審核。何志平現被控八項罪名,分別是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四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兩項洗錢罪。
駐紐約記者郭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