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照顧前行政會議召集人鍾士元的女看護向中介公司追討欠薪及代通知金的案件,將於兩個月後開審。案件昨在勞資審裁處第三次提訊,勞資雙方同意毋須鍾出庭作供,案件將於三月廿日至廿三日期間審訊,昨日提訊期間爆出一段小插曲,中介公司的代表因多次在庭上插嘴發言及提出證人可能沒有時間作供,遭裁判官訓斥無耐性,更說法庭有權傳召任何人包括行政長官,要求證人必須出庭。
曾照顧鍾士元四年多的女看護李慧玲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推薦工作的中介公司索償欠薪、代通知金等逾廿六萬元。案件昨日提訊,審裁官覃有方分別向李慧玲及中介公司百利意有限公司代表周(音譯)女士詢問︰「會否考慮傳召鍾爵士(鍾士元)出庭作供?」李慧玲初時支吾以對,其後指鍾年紀大,毋須對方出庭,而周則指不會考慮。
雙方捕交文件時,中介公司申請一名姓葉的證人作供。審裁官為案件排期時,向需要普通話翻譯的周女士解釋傳召證人規則與相關法例等,周女士未待審裁官及翻譯員說完即多次插嘴,審裁官訓斥她無耐性,又勒令她「咪嘈!」但周女士繼續插話,指不清楚有關法例,又突稱不知葉是否有時間出庭作供,更認為葉沒責任到庭。審裁官斥周缺乏耐性,未能聽明白規例,反問周說:「有冇睇新聞?我一視同仁,就算你證人係特區行政長官,佢要做證人都一定要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