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仔曾「拐下拐下」返學 悶悶不樂

【本報訊】五歲女童臨臨身亡,八歲胞兄「逸仔」周身傷,他和七歲異父異母妹妹,心身同如受虐,未來人生路不平坦。警方已與社署成立「保護兒童特別調查組」展開調查;並接觸其家人,了解及商討有關兒童的照顧安排,並提供輔導服務。稍後,社署將與負責處理和調查懷疑虐兒個案的專業人士(包括醫護人員、臨床心理學家、老師、學校社工及警方等)召開「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為兩名兒童及其家庭釐定福利計劃。

繼母親生女稱「畀爸爸打」

臨臨慘死後,警方發現其八歲胞兄「逸仔」亦滿身傷痕及嚴重營養不良,體重僅四十磅,他昨日仍留醫,其祖母與一名男親友前往病房探望,離開時禮貌地回應:「唔好意思,呢啲私人嘢唔想回應。」逸仔在屯門興德學校就讀,兩名同班女同學昨日透露,曾看見逸仔眼部紅腫,又見過他行路時「拐下拐下」,且經常悶悶不樂。據悉,逸仔繼母與前夫所生的七歲女兒「晴晴」讀小二,晴晴同學表示,有時見她「有啲唔開心就會自己坐喺度,話畀爸爸打,但無講點樣打、點解打」,同學估計老師不知道晴晴被打。

社署發言人表示,根據社署紀錄,涉事家庭的男童就讀的學校,於去年十一月就該男童的福利事宜諮詢社署,查詢後學校社工表示會繼續跟進男童的個案。

興德副校長拒再評論事件

另外,香港政府華員會屬下社會工作主任分會昨發新聞稿,認為有關學校校長曾指轉交個案給社署跟進,容易令人誤會社署未有及時及適當跟進個案。分會指,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社工不時接到學校、學校社工或其他人士有關個案處理的查詢,但在該階段社署社工並非第一身掌握個案具體情況,只能以來電人士提供的資訊給予建議,此等諮詢不構成處理個案責任的轉移,若認為個案應由社署社工跟進,需以書面將個案情況及其評估具體交代,社署社工方能進一步行動。興德學校副校長昨指,事件已交由警方調查,現階段校方不適合進一步評論。

另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事件反映有幼兒及小學生懷疑受虐,當局應該要加強檢視,亦希望業界在資源、支援及制度上做好工作,及早發現及介入懷疑個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