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警洩密收酬案 月底裁決

【本報訊】兩名警務人員涉嫌向一名鋼鐵男商人通風報信,將一四年一宗黑幫謀殺案的警方機密資料洩露予該商人;兩警又疑向商人「教路」關於疑犯如何應對警方調查的方法,以換取金錢報酬。涉案三人其後被廉署拘捕,控以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控辯雙方已傳畢證人及呈交書面的結案陳詞,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卅一日裁決。

三名男被告依次是警員李潤福(四十七歲)、警署警長葉國良(五十歲)及商人洪偉明(四十六歲)。他們被指於一四年十月八日至一五年六月七日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使李及葉身為公職人員,故意及蓄意地作出不當行為,包括取得調查男子黃文健之死的有關機密資料、分析證據強弱、向他人洩露資料及建議疑犯如何應對等,以換取金錢回報。

案件編號:DCCC 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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