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結業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的兩名男健身教練,於一二年與女會員簽下私人教練協議書時,誘騙她支付五萬元費用。他們之後又用虛假的協議書,向公司訛稱是與另一男會員簽約,藉此詐騙共六千元佣金。兩人事後被控欺詐等罪,其中一名教練早前被定罪判囚五個月;至於另一名早已認罪,並轉任案中污點證人的教練潘偉峰,昨於屯門法院被判囚兩個月,裁判官斥責他違反誠信。
首被告潘偉峰(卅三歲),事發時是California Fitness屯門分店的助理健身經理;次被告蕭潤基(卅三歲),則是該店的健身經理。首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辯方昨求情指,背景報告對該被告的評價正面,他對自己所犯的過錯深感後悔。惟現時領取綜援的首被告因曾受工傷,不適合做社會服務令;加上他早已認罪,及出庭頂證另一被告,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斥責首被告,無論對公司以及五十九歲女事主,都屬違反誠信,事主亦有金錢損失。惟裁判官考慮首被告曾協助控方,故對他酙量減刑,判囚兩個月。次被告早前因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使用假文書罪成,被判囚五個月。
案件編號:TMCC 60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