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妹窒息亡法醫:脗合被告描述

十五歲「私影」少女於三年多前應邀到一名無業漢家中拍照期間疑遭虐殺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曾替死者驗屍的法醫傅家聰作供,傅指他最初到垃圾站檢驗死者時,發現她下身赤裸,雙手放在頭前面被多層膠紙綑綁,腳踝則被膠索帶索着,頸項亦被膠索帶緊纏兼夾住皮膚組織。拆開膠紙後,頭部及口鼻則有多層的黑色膠紙封住;傅又指當時已見死者肛門有血,之後在驗屍時發現她肛門內直腸深處被一白色膠樽蓋塞住。傅在驗屍後認為死者因窒息致死。

發現死者時身體蜷曲

卅七歲被告劉璋輝,被控在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在港謀殺十五歲少女郭惠明。法醫傅家聰供稱,案發翌日正午他到砵蘭街垃圾站檢驗死者,把屍體從紅白藍膠袋取出,當時其身體蜷曲如胎兒在母體內姿勢,臀部及大腿位置均出現屍斑,肛門有血漬及黏膜撕裂的新近損傷,估計是被硬物插入或性交造成,他估計死者當時已死去約一天。

在殮房驗屍後則發現,死者頭部約有十處傷勢,均為瘀傷、損傷或裂傷,估計由鈍物或硬物撞到造成。死者頸項亦有擦損、瘀傷及多條勒痕,估計她曾遭大力勒頸,力度有可能致命。另外,在驗屍時才發現死者肛門內直腸約十厘米深處,有一個白色樽蓋塞在內。

驗出體內含大量酒精

傅認為,死者死因是窒息,從傷勢看來,死者有可能因口鼻被膠紙覆蓋致窒息、因被膠索帶勒頸或因被人用手勒頸致死。經抽取死者血液及尿液等作毒理測試,發現她體內有大量酒精。傅看過被告的會面紀錄及案件重組片段後,認為死者傷勢脗合被告描述的案發經過。因被告曾提及向死者的口及肛門灌酒,此舉會令死者吸收大量酒精令她失去知覺,惟未能確定死者體內酒精濃度。由於死者肛門有出血,傅認為死者肛門最初被塞酒樽時,可能仍未身亡或剛身亡不久。

傅解釋死者被膠紙封口鼻或頸項被索帶緊纏,一般會在數分鐘後死亡,但如膠紙封口時較鬆,可能仍有空氣滲入延長死亡時間。不過,被告在會面錄影時所描述,先向死者封膠紙再索帶勒頸,則可能加速窒息致死時間。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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