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人大常委會為最高權威 譚惠珠:一地兩檢難被覆核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通過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香港民主派質疑違反《基本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早在電台表示,高鐵一地兩檢「三步走」程序環環相扣,不能抽出其中一步來判斷是否有法律基礎。她又說,若有人提出司法覆核,相信香港法院會接納人大常委會決定為最高權威,若司法覆核是針對本地立法程序,法院亦不會干預立法機關決定。

不能單以普通法角度了解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香港有一定約束力,即使不進行人大釋法,都有足夠和穩固的憲制基礎。她強調,《基本法》具備普通法與大陸法的雙重特性,一地兩檢涉及內地與香港的政策安排,不能單以普通法角度看待,需要視乎立法原意。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反駁,兩地政府用了九年時間商討高鐵口岸通關安排,仍未能清楚說明其法律基礎,要港人在六個月內接受一地兩檢是強人所難。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要求當局就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只希望有一個客觀合理解釋,並非有意挑戰人大常委會決定。他又說,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亦應受到一定約束,不能說了算,否則就會變成人治,若硬將內地一套加諸本港法律,長遠會影響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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