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黃衞兵斷估冇痛苦

魯迅在論及知識分子時說:「他們對於社會永不會滿意的,所以感受的永遠是痛苦,所看到的永遠是缺點。」這話用在一些不學無術的小混混如人稱「黃衞兵」的黃之鋒身上,亦十分脗合。因發起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而被判入獄六個月的黃衞兵,就特區政府將重開「公民廣場」大發謬論。

黃衞兵呢位「思想家」,其實最叻就係卸膊,佢喺大氣電波廢噏,指當年若不是政府為東翼前地修建圍欄,就不會有「重奪公民廣場」的行動,亦不見得一定會發生雨傘運動。黃衞兵倒果為因,亂噏當秘笈,明明係你班友激進勇武衝擊政總,政府無奈修建圍欄,怎麼反而說是因政府的防範措施而迫使你們去「重奪」?至於所謂「雨傘運動不見得一定會發生」,更是見你個大頭鬼!明明是人稱「戴妖」嘅戴耀廷處心積慮發起的佔領行動,搞到香港大撕裂,遺禍至今!黃衞兵講嘢完全不經大腦,真係斷估冇痛苦!

黃衞兵強調,一定要回到二○一二年給市民隨便入內的狀態才可以稱做「公民廣場」,而政府沒有任何時間表,或者「所謂要經過極之繁複的官僚申請程序」才能夠進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示威,是完全不能接受,重開只是「有姿勢、無實際」云云。至於有意參加明年立法會補選嘅周庭就話,自己心目中的示威遊行本身是「不需要申請」。阿姐,你去人屋企,無論係幾咁熟落嘅朋友,去前都要「單」聲或問吓主人家是否方便自己上去拜訪啩?家陣要示威遊行,又豈可以如草莽崛起,梁山聚會,話去就去,還嫌香港唔夠亂乎?

香港之所以亂象紛呈,就係因為冇神經政府放任你班激進勇武派胡作非為。政府確實要認真檢討何以執法不嚴、執法不公,至今仍放生佔領行動幕後主要搞手如漢奸黎、戴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