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綁頸暴力性侵 虐殺15歲私影模

十五歲少女做「私影模」卻因此喪命。她三年前應一名無業男子邀約,往其旺角家中拍照,期間男子涉嫌對她施以一連串暴虐行為,包括突然先以茄汁樽狂扑她的頭,再以膠紙及尼龍索帶將她五花大綁及纏頸,又以膠紙封臉並灌酒,之後脫去她衣服進行暴力性侵犯。少女疑窒息死亡後,男子又涉將她塞進行李篋內再帶到一酒店房內共度一晚。被捕男子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時,控方在開案詞表示,被告曾向警員透露在酒店房內的一晚幹了甚麼,陪審團將會聽到該些證供,但內容可能會令人感震撼或覺厭惡;但控方指因要知悉全盤證據,故陪審團需要忍耐。

承認誤殺罪 不獲控方接納

卅七歲被告劉璋輝,被控於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在香港謀殺十五歲女子郭惠明(下稱死者)。身形矮小的被告昨在陪審團席前答辯時,口窒窒表示:「我……我不……不承認謀殺,我……承認誤殺……」但控方不接納他認誤殺罪。

控方之後宣讀開案詞,指案發時死者年僅十五歲零九個月大,自中四起輟學,任兼職侍應,無固定男友,她曾向朋友透露她有當私影模特兒,但無透露詳情。據死者的手機紀錄,她自一四年十二月三日起與被告有互相傳短訊,被告邀她當私影模讓他拍照,兩人協議死者收取五百元供拍攝兩小時,並約定於案發日下午在旺角見面。

控方指,根據被告事後向警方的供稱,當日見面後被告帶死者到他旺角甘芳街的住所,死者在不情願下,換上被告指定服飾讓他拍照,惟其後被告突然用一樽茄汁不斷扑打死者的頭,死者有反抗及踢他,但他以膠紙綁着她雙手,再以尼龍索帶綁她的頸及足踝,又用膠紙包封着她的頭及臉。當死者沒有反應時,則向她灌以中式餐酒,之後脫去她衣服非禮她,並向她的私處施行暴力性侵犯。控方指死者當時可能因被紮着頸及喉嚨,且被蓋着口鼻,最終窒息致死。

預告陪審團 證供震撼厭惡

被告續向警方稱,他檢查死者沒呼吸及心跳後,將她身體塞進行李篋內並鎖上,他將篋拖離單位後,到了廣東道的豪畔酒店過了一夜。期間有閉路電視拍到他離開單位的情況。至於被告在酒店房內的行為,控方未有透露,只向陪審團表示稍後會聽到相關的證供,並提醒內容有可能令人震撼及厭惡。

控方續指被告承認誤殺,即承認有不合法地殺害死者,但陪審團需確定被告殺人時,是否有意圖要殺害死者或令她身體受嚴重傷害,故要了解當時被告的想法。另外本案亦會有專家證供,或會指稱被告案發時有精神失常,但陪審團仍需決定這是否屬實,以及若有精神失常會否令被告減輕罪責。案件今日開始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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