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涉與三名前議員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一案,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立法會男保安員勞沛堃供稱,梁頌恆當時曾激動大叫「打我吖!」估計原因是梁不獲放行。辯方指,梁是聽到有人大叫「你唔好摸人個胸!」後才有激動反應;勞同意,但勞不肯定說話者是否其他保安員。
男保安主任劉健偉則供稱,他得悉女保安員陳淑嫻暈倒後,欲進入人群內營救陳,遂向被告鍾雪瑩和張子龍解釋,豈料反遭鍾罵道:「救咩人啊!死開啦!」而張則用粗口罵他,二人並將劉逼向走廊牆邊。辯方指鍾從沒叫劉「死開」,反叫人讓路給劉救人,張亦沒有「爆粗」罵人,兩人更沒有將劉逼向牆。劉一概不同意。
另一男保安員陳志超稱,鍾雪瑩當時捉着門框借力向前衝,他見女保安員李玉華遭鍾和張壓住,為免發生危險,他與李離開。不過,陳在接受盤問下,同意鍾曾向李說:「我冇推!係後面推!」張亦大叫:「後面唔好逼!」辯方則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是非法驅逐游梁;陳不同意。此外,保安員陳德賢接受盤問時指,梁頌恆曾推開他以進入會議室,他形容梁的力度比「叫人讓路」所要的為大。辯方問他有否覺得被冒犯,他指「可接受」,亦無感憤怒。陳續指,梁稍後嘗試攀過他時,手肘有壓向他領口,但認為梁並非有心。辯方指梁當時曾垂下頭,似想嘔吐;陳不同意。聆訊今續。
另外,梁頌恆的女親戚梁潔卿昨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對本案終止聆訊;若法庭決定繼續審訊,則應在案件審結前評核與案相關的重要證供。申請人梁潔卿,答辯人是九龍城法院主任裁判官及香港特區政府檢控部門,至於本案五名被告則被列為利益相關人士。入稟狀指;主任裁判官未有傳召去年十一月二日案發時的在場目擊者做證人,亦未有將申請人援引的報章剪報及法庭判詞等證供呈堂。
案件編號:KCCC 20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