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皇帝說過,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切皆有緣由。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愛恨一定出自政治立場和不同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出自某種政治需要和恩怨。
九七回歸,香港的憲政地位發生根本轉變,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是香港社會的「最大政治」。這個「政治」壓倒一切、改變一切,不同的人,特別是政壇、政府和司法中人,對此會有不同的政治立場和取向,這些必然有意或無意的決定他們的行為,決定手中掌握的權力怎麼行使。
二十年來,我們看了太多各類人的表現,看了太多他們在大是大非面前怎樣「愛恨」。「卸責走人」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算是表現相當鮮明露骨的一位。他當「逃兵」當得很露骨,保庇縱容反對派、佔中搞手、黑金主謀很露骨,打壓正義媒體、徇私枉法很露骨,他當「逃兵」早有綢繆,選好時機,露骨愛恨,端的分明!
香港律政司司長手握司法大權,對香港法治和一國兩制如何落實影響重大。世上並無純粹的司法,並無純粹的法治,司法領域更無沒有任何政治意識和立場之人。世上司法及其人員都不是生活在真空裏,他們幹的活兒卻非常世俗或入世。因此,他們遇到「案子」,特別是有政治背景的「案子」,必會觸及其內心深處的政治取向和價值觀取向。「修合無人見,存心有天知」,何況他們是辦案子,其「存心」不但天知,人更知,騙不了誰的。
袁國強任內辦的幾樁案子──違法佔中、旺角暴亂、黑金政治、宣誓風波、打壓正義媒體,存心何在,愛恨在哪兒,政治上是啥面目,朗若白晝,世人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