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二○一三年施政報告提出向全港十八個區議會每區撥款一億元推行「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事隔近五年,全港十八區共有二十三個已獲撥款項目,當中只有三個投入運作,其餘仍停留在開展階段,有關比率處於相當低的水平。
除此以外,來自觀塘、灣仔及南區三個區議會共四個項目更是「有排都未望到家鄉」,雖則近日成功闖過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但仍有待財務委員會審批撥款,如未能及早排上議程,撞正明年二月底財政預算案後的審議工作,相關撥款隨時又要等待良久才獲「開綠燈」。
平情而論,億元撥款項目的進展絕不理想,還記得當年推行億元項目的宗旨,是項目必須由十八區區議會倡議、討論及同意後始可推行,同時區議會必須信納有關項目可切合地區需要,並能在地區有可預見並具持續性的效益。事實擺在眼前,有關項目是否具持續性的效益,根本無從稽考,因為沒有足夠的數據及成果支撐。
另一方面,億元項目經過近五年時間,現屆區議會亦將於兩年後換屆,但至今仍有多個項目在立法會走程序,歸根究柢,當然與區會內部爭拗不絕,再加上立法會拉布成風,審議撥款的時間有增無減等因素有關。
誠然,億元項目敲定的時間愈拖得耐,只會增添更多變數,因為泛民過去不只一次在審批億元項目撥款時,有意以立法會平台推翻區議會已達成的共識,當然這亦間接反映,有關項目是否「眾望所歸、非做不可」?
因應億元項目是否具持續性效益,目前需要按下不表,政府現階段無可能正面回應建制派倡議推出新一輪億元項目一事,說到底,億元項目已淪為一個尾大不掉的爛攤子,現屆政府首要加大監察力度,督促各大項目盡快完成,這才有空間於日後商討億元項目的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