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華傳媒管理有限公司女廣告總監郭懿靈於在職期間,被指訛稱其姑奶主理的公關公司是南華傳媒的廣告代理人,成功誘使兩間兒童教材出版公司聘用其姑奶的公關公司,涉及合約款項逾一百三十一萬元。郭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監十二個月。現時服刑中的郭不服定罪,昨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即時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理據稍後以書面方式下達。
上訴人郭懿靈(四十三歲)於一二年初開始出任南華傳媒廣告總監,一四年離職,她被控於一三年八月至一五年三月間,分別向Dr. Max(Asia)Limited及牛津大學出版社(中國)有限公司,訛稱由其姑奶開設的公關公司Green PR Promotion and Events Company Limited是南華傳媒旗下《兒童快報》的業務夥伴,並稱若由該公關公司與《兒童快報》合作,費用會較低,藉此誘使上述兩間出版公司合共七次聘用該公關公司。
案件編號:HCMA 37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