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塔利班式拉布」令人深惡痛絕,近年港府施政陷入空轉,很大原因正在於此,建制派提出修改議事規則,多達六、七成市民支持,可見公道自在人心。
剪布是人心所向,但建制派提出將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三十五人降至二十人卻引起法律爭議,《基本法》訂明「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但建制派認為全體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毋須與立法會會議一致,反對派則一口咬定違反《基本法》,立法會法律顧問亦跟反對派看法相似,最終會否訴諸司法覆核,無人說得準。
事實上,開會是議員基本工作,不管是甚麼派別,作為民意代表,每月薪高糧準,千方百計逃避開會責任是無論如何說不通的。反對派固然利用點人數方法拉布流會,但建制派人數一向多於反對派,如果他們個個堅守崗位,反對派欲流會也無從入手,倘落實「攞正牌」不開會,對得起選民和納稅人嗎?
有人就獻計,流會時不在席的議員須捐出當日薪金作為代價,筆者對此舉腳贊成。不少議員特別是反對派議員,做代議士不過覬覦豐厚薪酬而已,只要不開會就會被扣薪,包保人人乖乖開會。說到底,同樣情況若在私人機構發生,打工仔早就被人炒魷魚了,香港納稅人作為老闆,實在太仁慈也太好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