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女警袁樂欣去年深夜時分飲醉酒後,出手襲擊兩名正在踏單車回家的女侍應,袁早前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判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其中一名女傷者陳啟英,指稱因受襲導致腰椎受傷,需停工兩個月,並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袁索償逾三萬一千元。案件昨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再訊,已離職警隊的袁樂欣現身法院,與陳達成和解,袁願向陳賠償當中的醫療報告費用及法院行政費共一千三百多元。袁離開法院時稱現時從事保安顧問工作,並指已向陳道歉,對案件了結鬆一口氣並稱:「可以重新嚟過囉!」至於事件另一女傷者黎孝芬,早前亦入稟小額庭向袁索償二萬六千元,但據悉已撤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