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瑪嘉烈醫院兩年前發生孕婦和其腹中胎兒死亡的醫療事故,失去妻兒的丈夫已就事故入稟高院向醫院管理局民事索償。本案原告曾坤洪,是以其已去世太太王詠欣的遺產管理人名義興訟。
入稟狀指稱,由於被告醫管局及其員工的疏忽、違反合約及違反法定責任,令到死者受到人身傷害並死亡。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向他作出金錢賠償。
原告於半年前受訪時曾透露,死者於一五年中懷孕,一直在瑪嘉烈醫院做產檢。
至一五年十一月廿一日,她發現胎動減少,遂往瑪嘉烈求醫,但未發現問題,但她在廿二日發高燒,再求診時才發現她腹中兒子已經死亡,並有羊水滲漏,而她亦因而患上子宮內膜炎,血液並發現有感染大腸桿菌,最終到廿五日不治。
原告昨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他一直有與院方的病人聯絡主任溝通,但對方近半年以個案未開死因研訊為由,拒絕與他面談,他因此惟有透過入稟法庭,希望能為妻兒取回公道。
案件編號:HCPI 129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