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進行相關研究
去年銷售手法的投訴只有一百九十九宗,今年首十個月已飆升至三百五十三宗;更改/終止合約的投訴亦由七十四宗升至二百四十七宗;貨品質素的投訴亦由二百三十六宗增至二百九十四宗。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詢問當局會否制訂包含冷靜期等特定條款的網購專門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書面回應指,就消費合約強制實施冷靜期要考慮的問題甚具爭議性,消委會正就此進行研究,政府會繼續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並會參考消委會研究結果。
當局又指,本港現時已有不同的法例保障消費者,包括網上購物者的權益、《貨品售賣條例》、《管制免責條款條例》、《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以及《不合情理合約條例》均已對交易合約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