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單購同一行程擬獲印花保障 惹業界反彈

【本報訊】政府推動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遇阻力,由於部分業界對印花徵費等安排有異議,仍未達成共識,令草案自三月提交立法會後,仍未進入逐項審議階段,令這條有助加強對消費者保障的條例遲遲未能通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呼籲法案委員會實事求事,作出實際審理。

按現行安排,本港旅客外遊時訂購交通工具、酒店住宿及外地行程的其中兩項服務,旅行社需於收據上打印花,一旦旅行社倒閉或旅客於旅途上發生意外,可獲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緊急援助基金保障。

旅行社憂漏打印花 墮違規陷阱

草案建議,日後消費者只需在「同一行程」購買任何兩項或以上服務,即使「分單」購買,也可獲印花保障,但據悉部分旅行社堅持必須是「同一交易」一次過付款才獲打印花,因擔心分單會加重行政工作,及要求草案訂明應由消費者承擔佔單價百分之○點一五印花徵費,又稱擔心若漏打印花,會誤墮違規陷阱等。

政府消息人士表明,當局堅持只要「同一行程」購買兩項或以上服務,即可獲印花保障,不會退讓,也歡迎有業界建議即使只買一項服務也可獲保障的建議,且不認為會令旅行社的行政開支大升,反而相信可帶動市民在同一旅行社購買多項服務,以獲印花保障,政府願意為業界訂出指引及樣本,以減少爭拗。消息人士又稱,當局也不會在草案中訂明應由消費者承擔印花徵費,認為應由業界自行按商業運作,決定是否把徵費計入服務價格。消費者委員會也支持草案建議。

不過,代表旅遊界的立法會議員兼草案委員會主席姚思榮稱,過去十年只有廿八宗打印花違規個案,認為無必要更改現有安排,又指如漏蓋印花,旅行社即使可免刑責,仍可能被指違規受罰,而旅客若外遊遇事又未獲印花賠償保障,也會透過民事追討,旅行社承擔很大風險,須要再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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