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遇襲案 四男女囚三個月

【本報訊】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今年一月由台灣返港時,在機場遭大批「愛國」示威者包圍及襲擊,三男二女涉嫌與事件有關而被檢控,西九龍法院昨判其中一名女被告無罪釋放,餘下三男一女被告則一項非法集結罪成,被定罪四人當中兩男一女另各被判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裁判官判四人監禁三個月,但准他們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昨指,羅冠聰是誠實證人,運輸工高傑飛(五十三歲)、退休人士唐發祥(七十二歲)和主婦鄺桂嬋(六十七歲)三人,於今年一月八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分別曾拉扯羅及用示威牌襲擊羅,故裁定三人襲擊罪成。裁判官又相信上述三人與退休人士劉必泉(七十一歲)當天同向羅指罵,引起混亂,故裁定他們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至於主婦林錦嫦(六十八歲),因其髮型及眼鏡與現場片段顯示的不同,因疑點利益而裁定她無罪。

旁聽者聞判決大罵

裁決一出立即引起逾三十名旁聽的支持者激動抗議,大罵「狗官」等。辯方求情稱,身形魁梧的高傑飛當時已非常克制,若真的有惡意「相信羅先生傷勢必定非常嚴重」,而他與唐發祥皆「希望維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完整」,才到現場質問羅冠聰為何參與台獨活動。

案件編號:WKCC 335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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