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因在立法會就職宣誓時「辱華」而被取消議員資格,政府已刊憲安排在明年三月十一日補選填補出現的空虛,但有市民聲稱已就兩人被取消資格向歐洲人權法庭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請覆核,認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在相關法律程序未完結期間安排補選屬違法,更於昨日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選管會暫緩補選游、梁二人出缺的議席。
早前有報道指,梁頌恆的父親有一位名為梁潔卿的姊妹。她的名字剛好與申請人相同,記者昨致電向申請人查詢時,問及申請人是否梁頌恆的親戚,申請人強調這是私隱問題,只是回答:「唔承認亦唔否認。」在入稟狀中申請人自稱是梁頌恆大部分選民的代表,以及游蕙禎部分選民的代表。
申請人指稱,終審法院拒絕向游、梁二人就宣誓案批出上訴許可後,她已向歐洲人權法庭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終院判決提出覆核,由於法律程序仍在進行當中,據《立法會條例》第36條(1)(e)(ii),法庭應頒令選管會暫緩游梁二人出缺議席的補選安排。
案件編號:HCAL 10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