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警員涉帶醉酒女網友到時鐘酒店強姦,並因姦成孕之案件,昨日續於高院原訟庭審訊。控方在庭上播放警方就案件與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承認曾兩次無用安全套與事主性交,但表示都是在事主同意下進行,又指事主聲稱懷孕後,不斷聲稱要報警和指摘他不負責任,要求他支付三萬元來墮胎和調養身體,指事主「根本係屈緊我」。
現年三十歲的被告李偉嘉在該次會面中表示,去年六月十一日晚在打機朋友聚會時初見事主X,他於翌日下午已再去X的家中打機,又在X同意下性交,並在X體內射精。X當時有罵他,他回應說他會負責。十八日晚上,他們再去喝酒聚會,當晚他和X都喝醉,便乘的士去了開房,但兩人均醉得洗完澡後便倒頭大睡,沒有發生性關係。他翌日送X回家,兩人就再次性交。
被告再表示,在七月五日收到X的WhatsApp短訊聲稱懷孕,罵他不負責任及聲稱要報警。被告稱他當時很驚,但不是因為有強姦她,而是怕她報警會影響他的工作與前途,所以他便順着X的情緒認錯。
被告續指,X除稱報警外,還向他索取三萬元來墮胎和調養身體,又聲稱自己抑鬱,「我星期日要買好多嘢」等。他在七月十一日提了一萬元給X,但X見不是三萬,便發脾氣說「你玩嘢呀?你當我咩呀?你即刻車我返屋企,我同阿媽一齊去報警。你死×梗喇!」
案件編號:HCCC 2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