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通天梯意外 工程人員認罪罰六千

【本報訊】旺角朗豪坊「通天梯」今年三月發生「打倒褪」人疊人意外,導致十八人受傷。負責保養該扶手電梯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及一名駐場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涉嫌未有履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定下的法定職責,分別被機電工程署票控,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當中涉事的駐場工程人員承認一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罪,被判罰款六千元。

冀盡快結案 申請復牌

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盧國林(五十八歲)昨認罪。辯方求情指,盧加入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已有卅七年,在朗豪坊已工作六年,近年他是朗豪坊唯一的駐場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負責定期檢查朗豪坊內共四十七條自動梯。盧只能每天早上八時半至十一時之間定期檢查,工作量大,加上不時需「睇急症」搶修其他故障自動梯,或因而未能按既定安排檢查涉事自動梯,但盧承認保養該自動梯是其責任,現只冀望盡快了結本案,以向機電署申請取回註冊牌照並復工。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及註冊自動梯工程師馬兆麟(六十六歲),昨否認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或徹底檢驗等罪,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九日預審。

案件編號:KCS 31375-3138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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