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陳文深昨自辯時亦詳述他與妻子及死者糾纏不清的三角關係,其妻是他的初戀和中學同學,但妻子最終因接受不到他與死者關係而於去年與他離婚。死者秦嘉儀則是他於夜總會消遣認識,他得知秦的丈夫接受不到秦不能生育而與她離婚,覺得秦很慘並愛上秦想保護她,惟最終陳卻於二人的愛巢親手將秦殺死。
陳文深稱,他與妻子於中學時認識及拍拖,二人先後到美國移民及升學,妻子當時於西岸讀書,陳獨自離開家人由東岸搬去西岸居住。二人回港後於○三年結婚,育有兩名現年十二及十三歲兒子。至於死者秦嘉儀,則是陳於○六年在夜總會消遣時認識,秦當時任舞小姐,但陳從無買鐘與秦「出街」,至○八年中他一次酒醉後始與秦有性關係,了解她背景後愛上她並成為情侶,翌年他買下涉案淘大花園單位「金屋藏嬌」,亦曾把保險受益人填上秦的名字,讓她知道自己很錫她。
惟好景不常,一一年三月其妻終發現陳的婚外情,妻子又嬲又傷心,他遂向秦提出分手,但擔心秦會傷害自己,故仍不時見面。他後來從秦口中得知,其妻於同年七月與秦有發短訊互罵,秦對於其妻罵她是「雞」感不開心及很嬲。
陳稱,妻子約於同年四月曾因婚外情之事自殺送院,約七月又再自殺但被他阻止,到十月四日他才得知妻子需服食抗抑鬱藥,令他決定要完全與秦撇清關係。另一方面,陳自三月首次向秦提分手後,秦的情緒一直起伏不定更體重下降,他於九月向秦稱要減少見面,秦即打開窗花想跳樓但被他拉回,他為令她冷靜,說笑稱:「你咁跳落去,間樓唔值錢喇!」秦才恢復心情。陳指有替秦聯絡心理醫生並替她預約,但不知秦嚴重至要看精神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