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九歲無業女子疑受毒品影響,在住所和五十五歲母親無故口角後,取出十二吋長的利刀連番劈向母親的頭、手部位,負傷的母親最終逃脫到屋外並報警求助。無業女子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傷人罪,法官考慮被告已獲母親原諒,遂酌量減刑,昨判她入獄十四個月。
被告陳樂敏被控在本年四月二日,於柴灣環翠邨盛翠樓住所內傷害其母任潔芬。辯方早前求情指,吸毒多年的被告,於事發前一晚曾吸毒,醫生相信她是受到藥物影響才以身試法。被告的父母早前撰寫求情信,替被告求情。
案件編號:DCCC 4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