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隧停電事故 營辦商受警告

【本報訊】城門隧道今年六月廿四日及八月廿六日先後發生停電事故引致收費亭停運,運輸署證實已收到營辦商越運亨(香港)有限公司提交報告,其中一宗事故涉及人為錯誤,營辦商在進行更換收費亭工程時不小心導致電力供應中斷,機電署已對營辦商發出警告;另一宗則在後備發電機日常維修保養時發生,初步懷疑由發電系統開關時的異常電流引致,機電署正與隧道營辦商跟進調查停電原因。

運輸署又指,兩宗事故令部分人手收費系統曾短暫停止運作,營辦商隨即啟動緊急應變措施,包括以人手記錄車數,並配合後備閉路電視錄影,收費廣場的服務均能在事故發生後五分鐘內恢復,現場亦未有出現車龍。

工會促正視外判影響服務

被問及救援車輛是否出現損毀,運輸署指,在過去三個月,城隧發生一宗涉及人為操作問題的中型搶救車損毀事故,營辦商已向涉事員工提出口頭警告,並提供額外操作培訓予該員工,涉事車輛現已修理完畢並正常運作。

香港隧道及公路幹線從業員總會主席卓和善不評論有關事故的起因,但他指出,資方經常以「低價投得外判合約」為由,拒絕作出貼近市場水平的薪酬調整,例如城隧過去數年的加薪幅度僅約百分之一,員工流失率偏高,要求政府正視外判制度問題,以免對服務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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