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案被告認誤殺 控方拒納

【本報訊】已婚證券公司董事陳文深涉殺死情婦及毀屍滅迹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昨讀出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被告於一一年十月六日非法殺害死者,並透露被告於上周五(17日)案件開審前,曾在法官席前否認謀殺罪及承認誤殺罪,惟其答辯不被控方接受。控方已舉證完畢後,辯方表示被告將出庭自辯,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7日)續審。

曾找人清空涉案單位

四十五歲被告陳文深,被控於一一年十月六日謀殺卅三歲女子秦嘉儀。控方昨傳召曾於案發後三日到涉案單位執拾東西的裝修公司東主勞俊財作供。勞指案發後三日,收到被告的來電,要他把涉案單位清空,被告翌日親自與他到單位開門。當時單位內傢俬及死者衣物均在,但沒其他人。被告曾向勞稱因妻子知道死者的存在,妻子要求清乾淨該單位。勞當時曾詢問死者是否仍生存,被告稱:「仲喺度」,但沒提及去了哪裏。

勞表示,按他的習慣,如單位用戶已死,他會棄掉所有東西,否則會保留及變賣部分物品。勞最終用兩天時間清空單位,並保留部分死者物品,其餘則棄於垃圾站。勞當時無印象在該單位內見過有酒樽、真空袋或手套,但見到洗手間有除臭劑。勞亦確認被告從無叫他用化學劑清理涉案單位。

案件編號:HCCC 24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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