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袁國強名不副實

前特首梁振英出席論壇時表示,大部分香港人都是愛國的,證據就是出席者中不少人的大名中有「國」或「華」字。其實,一個人愛國與否,是無法單憑名字輕易下判斷的。比如梁振英本人,可否從其名字認定他的人生使命就是「振興英國」?再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為例,對於學校發生欺凌事件,他表示「零容忍」的態度,但對於球場內有人「噓國歌」,他只表示「痛心」、「不應該」,不敢譴責;對於港獨組織入侵校園,他更將責任推給學校,何曾對得起名字中的「雄」字呢?

最名不副實的,莫過於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佔中在其任內發生,三年多過去了,包括壹傳媒老闆漢奸黎在內大部分搞手繼續逍遙法外,反觀反佔中義士以及多名警員被判刑;早前兩名小學雞政客在議事堂播獨兼辱華,袁國強竟然反對人大釋法,同反對派同聲同氣;最近李飛來港,直言香港就二十三條立法「責無旁貸」,但袁國強大耍太極神功,一方面聲稱立法是憲制責任,另一方面又藉口多多,推說立法有爭議性,要考慮政治環境及現實情況,社會是否認同,需要長時間諮詢民意、尋求共識,政府要作宏觀及小心考慮,立法是否同其他民生議題相沖等,但沒有明確立法時間表,歸根結柢其實就是一個字:拖!拖到何時算何時,最好就是拖到自己夠鐘下台,將燙手山芋推給下一任或下一屆政府。

身為律政司司長,表現卻如此窩囊,國強不強,又何必尸位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