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兩地政府簽署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卻未有向市民全面公布有關內容,在社會上難免引發疑慮。連日來,媒體不斷追問政府為何不能公開及何時算是合適,政府反覆辯護,表示已經第一時間就協議的重點向社會公開,不存在隱瞞或逃避。
處理涉及中港兩地關係的議題及制度性安排,是一件複雜甚至敏感的事。一地兩檢方案要在高鐵總站內設立「內地口岸區」,施行內地法規處理通關是史無前例之舉,帶來爭議性乃自然的事。政府表示要考慮內地的要求,暫不公開協議細節,要待人大常委會十二月審議批准之後,才一併全面公布,市民可以疑中留情。重要的是,「三步走」之前兩步要走穩走妥,對設立內地口岸區面對的問題,不論方方面面,都要全面深入了解,並作出合理的安排,不留缺漏。兩地之間不但法律體制相異,行政制度、運作方式以至對旅客行為的理解,也存在頗明顯的差異,毋庸置疑。
《合作安排》中有關兩地聯絡協調與應急處理的機制尤其重要,因為前述的差異,隨時帶來爭議;加上生活方式的不同,聯絡與應急的安排要周全穩妥,殆無疑問。至於協議內容的修改和生效安排,同樣重要;經過研究及實踐,一旦發現有所缺漏,亦可迅速應對,借助內設的迴旋空間。
期望人大常委會的審議能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問題,認真把關,讓一地兩檢可建基於穩固的法理基礎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