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了二十年,但在一國兩制的路上卻撞了很多板,踩了不少雷區。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來港,談到香港特區的前世今生,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是香港《基本法》的根和源,以還擊惑亂香港憲制基礎的自決自主派。
香港的前世今生為何有那麼多誤解?政府失責、朝廷放任、港人回歸後忙於應付一個又一個經濟難關都是原因,但政治有心人趁勢反中才是最大禍根。李飛批評香港社會對憲制及法治有不少認知謬誤,如有人認為香港的憲制基礎是《基本法》,也有人認為是《中英聯合聲明》(聲明)。
《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訂定了香港特區的結構、運作及監察方式,《基本法》怎麼來的呢?翻看一九八四年中英兩國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第三項第一款寫明,中國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聲明的附件一則交代香港《基本法》的由來,法律條文同樣是中國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並清楚寫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國《憲法》頒布香港《基本法》。
即使是《中英聯合聲明》,也指明香港特區及《基本法》的源起是《憲法》第三十一條。正如李飛所說,《憲法》是根本和最權威的法律依據,談《基本法》便拋不開《憲法》。
法治一向被香港自詡為金漆招牌,但懵懂的港人卻有意無意糊塗了二十年,而香港的前世今生,則被人創作、再創作,跑出一堆所謂自決、自主、港獨的歪論,更有無恥者想從《中英聯合聲明》中找漏洞,圖奪取香港主權、治權。
「參天之木,必有其根,懷山之水,必有其源」,今次正本清源之後,香港的憲制基礎再沒有模糊的空間,自決論可以「收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