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針誤殺案:控方指違科學園租約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控方昨在高院繼續結案陳詞。控方指,配製肇事CIK製品的實驗室即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被周向榮視為賺錢機器,APSC違反科學園的租約,未有利用七成二面積進行科研,將CIK產品商業化也沒向科學園申報。控方指,周雖聲稱只是投資者,將APSC事務全交由次被告陳冠忠打理,但周對APSC有實質控制權,有責任確保製品達到合理的安全水平。

審訊期間,周向榮及案中負責施針的醫生女被告麥允齡均稱,他們誤以為APSC已達國際認證水平。但控方指,APSC即使硬件先進,但制度、人手仍配合不上,單憑硬件先進就斷言APSC達到認證水平,未免太天真。

呈交警方報告是偽造

控方指,APSC有關臍血及臍帶幹細胞製品的操作程序指引,其實是事發後由其他公司的指引抄襲出來。至於CIK製品的程序指引,也是由臍帶製品的指引複製出來;APSC於出事翌日向警方呈交的CIK製品測試報告,更是偽造的;周也沒安排合資格人士監督CIK製品的製作。

二○一二年二月,DR眾人曾到廣州的醫院學習CIK療程,回港當晚周便決定推行CIK療程。控方指,周如此趕急就是要搶先抓緊商機,陳在培養CIK細胞期間其實遇到困難,曾經擔心不夠時間進行細菌測試,但為了取悅老闆周向榮,陳迎難而上,最終獲周的批准下,陳決定放棄做細菌測試。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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