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施虐者為家庭成員
該會指出,統計個案共涉二百廿五名兒童和二百二十八名懷疑施虐者,六成三懷疑施虐者是兒童的家庭成員,受害兒童年齡介乎三至八歲的佔逾一半。署理總幹事黃翠玲指,三至八歲年齡層的兒童好奇心旺盛,家長易視其好奇心為負面舉動,引發親子衝突。同時兒童升讀幼稚園或小學,或令自己及家長面對壓力。
黃續指,體罰被不少家長誤以為可以改善及管控兒童行為,但體罰是暴力的一種,既令兒童身體受傷,更違兒童受保護的權利,倡政府立法禁止體罰。該會又關注學童自殺增加,期望明年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能參考《巴黎原則》架構,成立中央數據資料庫,藉此檢視現行法例及政策,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