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財政部及教育部推出《港澳及華僑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和《台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確保上述返回內地攻讀大學的學生總數不少於三成獲取獎學金,名額分別是港澳及華僑生六千一百七十名,台灣學生二千九百名。
公布又指經已大幅調高獎學金獎勵標準,每年每名學生最高可獲三萬元人民幣獎學金。
合資格獲取這類獎學金的學生,是返回內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全日制港澳台本科學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華僑本科生。
根據新的管理辦法,新增「特等獎」,之後是「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各獎次獲取金額分別為(人民幣):本科生八千元、六千元、五千元及四千元。碩士研究生二萬元、一萬元、七千元及五千元。博士研究生三萬元、一萬五千元、一萬五千元及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