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立法會改選 23條立法最佳時機

【本報訊】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主題演講中提及本港仍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引起不良影響,再度引起各界關注廿三條立法問題。有政界人士分析,現屆政府尚有四年多任期,料有足夠時間處理廿三條立法,相信應在下屆立法會選舉後處理會較為合適,而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及《國歌法》正是「試金石」,測試本港能否自行處理立法。政界早有聲音預料,若兩項立法無法順利完成,北京隨時會以內地《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以解決廿三條問題。

料中方不接受五年內毫無進展

政界早有具分量的聲音指出,中方不會接受現屆政府五年內對於《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毫無進展,有分析指,現屆政府於上任頭兩、三年,可以先推出各項民生措施,以助民望上升,在二○二○年立法會改選後,就可以着手處理《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工作。

或以《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至於同樣需要進行本地立法的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及《國歌法》正是「試金石」,分析認為,內地有關方面明白本港社會對此兩項的立法工作有憂慮,而容許本港自行立法,因此兩項較《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簡單,若仍遇上嚴重拉布、被拉倒,甚至立法「走樣」而未能符合原意的話,廿三條或會被評估為難以進行本地立法,屆時就會有更強烈的聲音,考慮以內地《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本港實施,以填補本港在國家安全法制中的法律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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