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倡現屆政府落實23條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指本港仍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不良影響有目共睹。多名政界人士認為,本港必須盡快就廿三條立法,甚至有聲音認為,現屆政府尚有四年多任期,應在任內完成立法工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明,絕不迴避廿三條立法,但一定要選擇適合的時間和社會氣氛。

是對國家和香港的交代

有份出席研討會的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譚耀宗指,現屆政府尚有四年時間,相信足以完成廿三條立法,至於立法時須考慮能否達致保障國家安全等立法原意,只要清楚解釋,就可以有合適的社會氣氛。因二○○三年推動廿三條立法觸礁而辭去保安局局長一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即使無李飛的提醒,港府為廿三條立法亦是愈快愈好,認為是向國家和香港的一個交代。

至於全國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就指,本港曾發生違法佔領行動和港獨問題,若不立法禁止就會無日無之,部分人指需待社會氣氛好才討論,但社會氣氛好時,就會有人質疑為何要立法。

譚志源:立法是憲制責任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譚志源就相信,李飛對於廿三條立法只是原則性表述,並無提出要何時立法,但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亦是必須要做,但屬政治敏感議題,現屆政府暫不進行立法工作是有智慧的做法,相信政府會因時制宜決定何時立法。

張建宗就表明,當局不會迴避廿三條立法工作,目前仍需要時間,若時機不好而立法,或會事倍功半,變得更困難。

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就認為,如果在仍未落實普選前,就要就廿三條立法,將會製造社會對立,引起社會動盪。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就指,上屆政府沒有就廿三條立法,看不到現時有迫切需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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