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調遷無人理 社署推莊無人性

習大大曾經講過,心無百姓莫為官。群眾嘅「小事」係構成國家「大事」嘅「細胞」,只有細胞健康,整個肌體至會有生機同活力。睇番港產官僚,對市民嘅「小事」掉以輕心,麻木不仁,唔怪得成個香港七國咁亂喇!

申訴專員公署尋日公布一項投訴嘅調查結果。話說有市民因為目擊家人喺屋企突然離世,以致情緒受困擾,要接受治療及輔導,為免睹物傷情,喺一四年向房署申請邨內調遷,房署將個案轉介社署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進行評估,點知對方到上個月至成功安排單位,前後足足拖延咗三年。

申訴專員係咁講嘅。房署有按既定程序處理,並無延誤,反觀負責轉介嘅社署以及受其資助嘅服務中心墨守成規,堅持個案已經結束,整個申請程序要由頭嚟過,就係咁樣耽誤咗投訴人一家獲得所需嘅協助。

每次出咗事,部門之間梗係大耍太極鬥交波,今次亦都唔例外,房署話社署同服務中心唔騷佢,社署反指大家對程序理解有所不同,之但係點講都好,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扯皮,最終受害嘅都係小市民,今次就話冇事冇幹啫,萬一唔好彩再發生不幸事件,你話隻鑊邊個孭得起!特別係社署官僚吖,佢哋官網寫到明使命係「協助市民面對人生各種挑戰」,就算房署賴單位緊絀,都應該追瘦對方至係,家陣房署安排好單位,佢哋反而關人個關,仲有冇再離譜啲吖。話時話,類似要求調遷被拒嘅個案,可能只係冰山一角,今次如果唔係申訴專員公署介入,官老爺唔知仲要拖到幾時吖。

講真,呢單畸士並唔係咁複雜,官老爺多啲同理心、同情心,設身處地代入市民角度,諗吓如果面對同一處境,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會係幾咁絕望同無奈,只要部門之間一人行多一步,相信問題一早已經迎刃而解。

一節見則百節知。房署同社署一直都係市民投訴嘅常客,家陣知點解喇。唔使講得遠,早幾個月房署已經畀申訴專員狂炳,對公屋租戶違規改裝單位不聞不問;至於社署,對社福機構監管粗疏,更加係有口皆悲,長者同埋智障人士院舍三日唔埋兩日爆發虐待醜聞;機構大花筒亂揈公帑兼裁員,十足十無掩雞籠,在在都係明證。

難為官老爺開口埋口「民生無小事」,連公屋戶要求調遷咁簡單嘅事都搞到一鑊泡,講乜都嘥氣。最諷刺嘅係,林鄭話自己三十多年公僕生涯,做社署署長仲光榮過做政務司司長,話可以深入了解民間疾苦喎,係真係假,唔使多講喇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