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新加坡金沙追討274萬 反駁稱欠「疊碼仔」非賭場 港債仔以「誰是債主」抗辯

【本報訊】新加坡濱海灣金沙賭場指稱一名香港賭客拖欠其四十七萬新加坡元(約二百七十四萬港元)賭債,惟對方還錢的支票遭彈票,賭場遂興訟香港高院向該賭客追討欠款,早前並向法庭申請欲透過簡易程取得直接勝訴。賭客提出反駁,指自己拖欠的是「疊碼仔」的款項而非賭場。雖然賭場否認有任何「推廣人員」,但法庭昨日判決指,有證據顯示疊碼仔和賭場之間有關係,准許賭客就債主身份提出抗辯。

不過,法官亦指出,賭客曾經開出用來還債的一張面額約二百四十九萬港元支票,卻未能兌現,加上他無為此方面抗辯,故就該張「空頭支票」,判賭場一方取得易簡判決勝訴,賭客要向賭場償還約二百四十九萬港元欠款,但賭客可就賭債的總額和支票的款額的差價,即約二十五萬港元,提出上述「誰是債主」身份的抗辯。

稱輸錢會分10期攤還

原告是新加坡濱海灣金沙賭場的持牌人Marina Bay Sand PTE. LTD,被告是港人李志仁。案件早前聆訊時,李向法庭聲稱,疊碼仔會陪李到賭場,並借錢給李作賭注,而李要簽署一些英文文件後,才可翻開在百家樂賭枱莊家位的牌。而在一五年七月事發的那次,李與疊碼仔有協議,「如果贏錢,會分兩成給疊碼仔;如果輸錢,會分十期攤還賭債」。李表示自己不懂英文,又指自己的債主是疊碼仔,而非賭場。

法官昨日判詞指,李所簽的文件上有「貸款申請」或「借貸」等中文字,文件上也有數目字。李是經驗豐富的賭客,又曾到美國的賭場賭錢,亦知道自己是借錢去換籌碼賭錢,就算李不懂英文,也不會令借貸文件無效。

另外,原告否認曾聘用任何推廣人員,又聲稱涉案三名疊碼仔,只是原告市場部職員及顧客。法官卻指,證據顯示,李從來沒有直接還錢給原告,只是還錢給疊碼仔,原告的內部文件亦顯示是由第三者代李還款,故李的說法並非空穴來風,故准李就債主身份提出抗辯。

案件編號:HCA 99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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