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狠批食署五宗罪 蔬果求其驗

食物環境衞生署監管及檢驗進口蔬果不力,問題蔬果流入市面「無王管」,市民隨時禍從口入!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食環署監控進口蔬果安全的制度,力數食環署「五宗罪」,包括抽檢陸路進口的蔬果不足,只抽檢貨車近櫃車門的數箱蔬菜,令櫃車內蔬菜輕易避過檢測;從海路進口蔬果更缺乏恒常檢測,直至流入市面才抽查。公署炮轟食環署做法寬鬆,危害市民健康。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本港食物安全檢測制度草率、落後,擔心一旦蔬果含重金屬或除害劑,如市民攝入量高會增加中毒風險。

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食環署監控進口蔬果安全制度的主動調查報告,揭發食環署有五大不足;經食安中心文錦渡辦事處進口蔬菜貨車流量頻繁,為縮短停留時間,辦事處職員抽檢的節奏十分急速,外判工人只提取貨車近櫃門的數箱蔬菜樣本檢測,令放置櫃內的蔬菜便可輕易避過檢測。

申訴專員劉燕卿直言,有關抽檢方式代表性不足;「容易畀人知道原來係嗰度嗰啲(近櫃門的蔬菜)係好嘅食品就得」,令人擔心櫃內其他蔬菜的安全情況,建議食環署發出指引,指示職員如何有效抽驗櫃內的蔬果。

政府化驗樣本需時19天

現時有五至六成蔬菜經海路進口,水果則佔八成,但公署發現,食安中心位於葵涌貨櫃碼頭的檢查站,只會在有需要時才抽檢經海路進口的蔬果,以致大部分蔬果未經檢測便流入市面,批評情況不理想。在公署主動調查後,食環署以試驗性質在進口商的貨倉或冷凍庫抽檢,公署冀有關措施可恒常化。

公署又批評,部分市民普遍食用的蔬菜,不受明確標準監管,而食物的法定安全標準寬鬆過時。劉燕卿指出,一般蔬果樣本由食安中心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整個過程需要十九個工作天。她認為,蔬果的保鮮期較短,檢測期間同一批次可能已賣出,甚至為市民進食。公署敦促食環署與政府化驗所商討能否增加資源,加快化驗進度。

議員斥港食安法遜內地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郭家麒指出,內地早於○九年訂立食品安全法,執法部門可到食品源頭視察,批評港府於過去十年就食安立法沒有寸進。他又指,經海路進口的蔬果流入市面才作抽檢,一旦發現食物安全事故,恐難以追蹤問題蔬果的源頭,促當局加強抽檢,並建議邀請生產力促進局及私人化驗所協助,加快化驗蔬果樣本。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亦批評,食安中心文錦渡辦事處的蔬菜抽查做法敷衍,不可接受,促署方盡快落實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議。

食安:積極研究公署建議

食安中心回應指,同意公署的意見並已落實部分建議,同時會積極研究報告中的其他建議。食環署人員在文錦渡辦事處抽檢蔬菜時,會按隨機抽樣,並按需要抽取放置於貨車較高及較後的蔬菜樣本。食安中心已加強從進口商貨倉中抽取海路進口的水果樣本作檢測,亦會加強從批發市場抽取水果樣本。另外,食安中心會盡可能縮短運送蔬果樣本至政府化驗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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