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不足肯定影響房屋興建,近年社會爭拗圍繞收回棕地,無日無之,皆因涉及不少既得利益及經濟活動,即使政府動用公帑,亦要面對賠償及搬遷等問題,更可能有官司訴訟,實在曠日持久兼費時失事。
填海始終是首選,也是政府的「心頭好」。維港以外填海可避免既得利益的衝突,殆無疑問。填海面對的挑戰主要是環保問題,在環保界重視生物多樣性的今日,環境評估是必須審慎過關的項目,但與棕地回收之複雜性比較,相對簡單得多。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召開第三次會議之後,委員普遍認同填海對大規模土地供應極具潛力,在二十五個填海選址中,圈點出五個近岸地點作進一步研究,包括龍鼓灘、小蠔灣、欣澳、馬料水及青衣西南,加上中部水域一帶,合共涉及最少一千四百公頃土地。小組認為上述選址屬於近岸填海,在靠近已有基建的臨海地段提供較大面積土地,除有利興建大規模房屋之外,同時可提供商業或其他設施(如高科技工業)用地,發展潛力不容低估。
填海所得用地由政府主導,可為社會及工商業用地作自主規劃,自由度較大,更可發展成新市鎮或商業中心區,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尤其是住屋的訴求,毋庸置疑。
即使經過公眾討論能取得共識,還要經過城規會及環境評估等程序,預料最快要到二○二六至二○三○年才能提供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