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居中年無業男前年無償收留貌美港女居住,反遭女方「鵲巢鳩佔」之餘,更因無錢付予她「家用」,女方涉嫌以沸水淋向他及以刀背襲擊他頭部,而被控意圖傷人及襲擊致造成傷害兩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在案中受傷的男事主雖承認性格孤僻,長達逾廿年沒有工作;但他否認是宅男或隱蔽青年。他又指站出來報警,是想揭露女方的惡行,亦不希望再出現下一名受害者。
四十一歲男事主林志華昨在庭上期間,突然掏出一張光碟,指稱內載有他與女被告伍寧頤(卅四歲)之間的對話資料。惟控辯雙方均沒有該光碟資料,法官於是將案押後下周一續審,以待控辯處理光碟一事。
林供稱,自己在港就讀普通中學,十八歲畢業後曾在職業訓練局修讀電子技工課程。辯方期間讀出林的口供,當中他自稱是自閉人士,林反駁指口供中的部分資料是由其姊提供予警方。林又稱,家人早已發現他「有問題」,勸說他求診精神科,讓他可申請傷殘津貼應付生活,只是他沒有去做。事發後,亦是家人鼓勵他,才往精神科求診,但暫沒有確診。辯方指他反應快,並非自閉症患者,只是「宅男,或隱蔽青年」。
案件編號:DCCC 37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