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預計本地立法需6至9個月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昨日通過將《國歌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港澳地區進行本地立法後便正式在兩地實施。有港區人大代表呼籲市民毋須過慮,亦有法律學者稱預料本地立法需時六至九個月。

身兼法律學者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現時《國歌法》未有設追溯期是給予空間作本地立法,預料本地立法需時六至九個月,而期間政府應盡量讓市民明白要尊重國歌,教育局亦應加強教育。

她續指,《國歌法》難以詳細列出所有觸犯情景,然而現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中亦容許合理的辯解,法官裁決會考慮環境、意圖等因素,認為《國歌法》可參考同樣做法,更稱市民要相信法庭會作合理的裁決。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社會最多人關注就是公開諮詢及本地立法前的執法。他認為本地立法前的空窗期是無法可執,但仍要關心將來會否追溯空窗期間的行為,因為政府至今仍未有明確說法。田續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所言的五個方向,可以作為諮詢的起點,而他個人亦希望會有公開諮詢。

港區人大:市民毋須過慮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希望盡快進行本地立法,而本地的立法過程亦要注意本地情況,因中港兩地的法律規定及措施非完全相同,例如內地有行政拘留而香港沒有。

至於目前有市民擔心容易觸犯《國歌法》,吳強調是過慮,因為市民對升國旗及唱國歌有基本知識,當中並不存在誤墮法網,重申只有故意才會觸犯有關條例。

倡互聯網行為亦需作規範

另一港區人大代表蔡素玉表示,立法會議員可就《國歌法》條文作討論,但不應為「拉布而拉」去拖延立法。此外,她指出市民接觸的資訊主要來自互聯網,認為要就互聯網行為作出規範。

此外,社民連昨遊行至中聯辦請願,要求廢除《國歌法》,又表示愛國並不需要規管。遊行人士讀出聲明,並張貼請願信於門外便和平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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