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成報》主席谷卓恒昨入稟高院,聲稱他於注資入《成報》期間,向早前因深圳美貸網一案而被內地法院判監七年的王雪華,取得一間有值錢資產的公司。但該間公司一名前董事黃偉誠在未經谷的同意下,近日向公司註冊處登記一份文件,試圖顯示黃仍是該公司的董事。谷現要求法庭頒令,宣布黃已非該間公司的董事,並下令公司註冊處作出糾正、以及禁止黃處理該間公司的資產。
兩名原告依次是谷卓恒和他全資擁有的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四名被告依次是黃偉誠、信全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處長和王雪華。入稟狀指,王雪華及韓中文化於一四年初有興趣投資當時被聯交所停牌的《成報》母公司成報傳媒集團,而谷於一四年四月至十一月期間,借出了一千八百八十萬元給韓中文化,並由王雪華做貸款擔保人。不過,成報傳媒集團於前年三月被聯交所除牌,五個月後因無力還債被法庭頒令清盤。
入稟狀指谷在今年一月與王達成協議,以一元象徵性代價收購全數韓中文化的股份,而韓中文化持有的值錢資產,就是信全有限公司的股份。信全前年二月已決議免除黃偉誠的董事職務,而高院於去年底也頒發禁止黃與其母陳美蘭,向他人表示自己仍是信全有限公司股東或董事。惟有人未經谷同意於早前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件,顯示黃偉誠自一三年七月起一直是信全有限公司董事,谷遂興訟要求頒令宣布黃已非信全董事。
案件編號:HCA 250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