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教師在唱K聚會把新認識的一名酒醉幼稚園女教師,帶返家中涉嫌強姦一案,女事主X昨於高院繼續作供時,透露她自受浸成為基督徒後,一直忠於信仰,謹守《聖經》教導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但卻遭被告奪去貞操。X在庭上泣訴:「我覺得身體好污糟,對唔住我嘅上帝!我好內疚,唔知點去面對好,點解會發生我身上?」她又指事發後一段時間想逃避不敢返教會,最終受到「風雨蘭」社工的鼓勵,才提起勇氣報警。
廿七歲被告鄧庚濤被控於一四年九月廿七日,於筲箕灣一單位強姦X(現約廿八歲)。辯方質疑X在案發後一年半,即去年二月已重新聯絡到被告,為何仍要拖多三個月,即於去年五月才報警?X回答:「因為我自己情緒唔穩定,需要有人輔導,事發後我覺得自己好污糟,因為我無咗貞操,同一個我唔識嘅人、唔願意嘅人,我接受唔到!男友叫我報警,但我無勇氣,我需要好多勇氣先至行到呢一步!」辯方追問,X擁有大專教育程度,難道無想過找社署幫忙?X說她當時沒想到,X又否認案發時跟被告濕吻,亦否認自願性交。
控方亦傳召X的女友人Y作供,Y供稱案發當晚,她與X在卡拉OK消遣,同場還有四名男子,她及X均飲醉,她在K房睡到翌晨,醒來時已見不到X及其中一名男子。
案件編號:HCCC 4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