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製彈案:被告母:警要求勸兒招認

【本報訊】警方前年六月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向疑涉案的五名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共五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傳召第三被告彭艾烈的母親作供。母親供稱其子被捕後,被押返住所搜屋,期間有警員要求她游說兒子招認。

指兒子表示被警毆打

身為中意混血兒的第三被告彭艾烈,父親是意大利人,母親是華人,而彭傳召其母鄧美儀(譯音)任辯方證人作供。在意大利領事館工作約廿年的鄧供稱,於一五年六月十四日晚上,警員帶同彭到他們的住所搜證。當時頭和頸都有傷痕的彭向母親表示,曾遭警員毆打。警員搜屋後,有拆彈專家到達。

鄧表示,有一名較高職級的警員聲稱在其住所內,發現可以製造炸彈TATP的物料。之後,一名年輕的警員則要求她游說彭「認咗佢」,並指「呢樣嘢好大件事」,將會在高等法院審理,判監至少七年。但鄧不相信彭犯案,當時只是望着彭,未有說話。後來,鄧到警署探望彭時,彭以意大利文向母親說出毆打他的警員之編號。

同案其餘四名被告,包括首被告陳耀成、次被告鄭偉成、第四被告胡啟賦和第五被告文廷洛,均不作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控辯舉證完畢,案件於下周三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 4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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