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飛虎隊在本年初攻入元朗八鄉一個石屋賊竇,拘捕三名內地蛇匪,在屋內發現十九隻名錶、大批首飾及多部智能手機等財物,更發現是以運動褲包裹、約二百八十萬元現金;並搜獲一些爆竊工具,包括手套、油壓鉗、百合匙及鑽石鑑定器等。三人被揭發與四宗新界區獨立屋的爆竊案有關,其中一宗更是在他們被捕前兩日發生,四宗爆竊案的財物總值近七百萬元,三名被告昨於區院承認爆竊及非法入境等罪,判囚四十三至四十六個月不等。
三名內地被告依次是廖家領(卅七歲,農民)、羅顯世(卅四歲,地盤工人)及繆文略(卅七歲,裝修工)。首及次被告被控爆竊罪,第三被告則控處理贓物罪,三人另外再各控一項非法入境罪。第三被告是積犯,有非法入境及企圖爆竊等共七次案底,餘下二人在港沒有定罪紀錄。法官判刑時,嚴斥三名被告夥同犯案,加上涉案財物金額大,案件嚴重,判首及次被告入獄四十三個月、第三被告囚四十六個月。
案件編號:DCCC 34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