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報警指控泛民 干擾會議違特權法

立法會前日辯論由政府提出的高鐵一地兩檢無法律約束力議案,會議期間民主黨議員許智峯被主席梁君彥逐離會議廳,多名民主派議員阻止保安帶走許,其後梁君彥以會議無法恢復秩序為由決定休會。建制派議員蔣麗芸、葛珮帆和陸頌雄,昨午到灣仔警署報案,指許智峯和包圍許的民主派議員妨礙會議進行和立法會人員執行職責,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條藐視罪和第19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執行職責。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第17條(c)藐視罪,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如持續犯罪,可另加每日罰款二千元。而第19條(b)則涉及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凡任何人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可判罰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建制:不能再縱容亂象

蔣麗芸、葛珮帆和陸頌雄在灣仔警署逗留了約三小時,葛珮帆離開時稱,警方已受理他們的舉報,又引述警方指,立法會會議有詳細錄影,暫時不需議員提供資料。葛強調,今次並非反對派議員首次以佔領行為阻礙議會進行,不能再繼續縱容。蔣麗芸亦指,有議員堅持不肯離開,令保安或需要粗暴地「拉佢」,有機會造成衝突及危險。蔣又稱,今次報警是建制派內部的決定,事前無知會主席梁君彥,但相信對方會支持報案處理。

被問到議會內的行為應否由警方介入時,支持報案的議員何君堯表示,早前有人嘗試衝擊議會,令會議不能順利進行,警方亦有立案調查,認為今次報案並非先例。何又指,特權法只是保護議員的言論自由,但不包括行為,故今次議員的行為涉違法,故有責任要報案。

對於建制派議員報警,多名民主派議員形容事件是笑話及無聊。議員許智峯指,今次事件只是一般議會中的議政爭拗,是恒常議會做法,毋須尋求警方協助,事件反映建制派水平低落及極之無聊,強調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同報警屬笑話,指立法會《議事規則》可處理的事務交由行政及司法干預,是濫用條例及違反條例原意。

朱凱廸死撐趕傳媒有理

為阻撓高鐵一地兩檢議案,民主派議員朱凱廸在前日大會上用「怪招」拉布,首次引用《議事規則》第88(1)條,要求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而大會亦要就此展開辯論及表決,官員及建制派議員均譴責做法剝奪公眾知情權。議員陳恒鑌昨在電台節目上批評,民主派為了拉布,失去理智和底線,亦有違公眾對新聞自由的價值。出席同一節目的朱凱廸則繼續死撐,他希望新聞界能了解議員拉布目的,強調在非常時間,《議事規則》內可用的策略都會用,冀能拖延到明年三月立法會補選。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