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召李國寶廉署惹疑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三百萬港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昨日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法官正式解散陪審團。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兩度開庭仍未能令陪審團達成大比數裁決,顯示檢控證據或不充分,當中未向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取證,更是箇中關鍵,實在令人匪夷所思,認為廉署需負部分責任。

質疑廉署違背調查基本原則

林卓廷指出,廉署當日處理該宗重大涉貪案,身兼雄濤股東的李國寶捲入其中,但廉署卻放棄嘗試向李國寶取證,感到匪夷所思。他解釋,控方於審訊期間推論曾蔭權太太存入東亞銀行的三十五萬元現金,其實來自李國寶,故強烈質疑廉署處理此案時,竟放棄嘗試向主要嫌疑人李國寶取證,嚴重違背廉署調查貪污案的基本原則,即同時徹查「懷疑行賄」和「懷疑受賄」兩方嫌疑人。

林卓廷續指,「若果認住個個證人都唔合作,好容易會放生貪污者」,廉署此做法只會令案件缺少重要的口供及證據,無法讓法官和陪審團在審訊時可作全面考慮及參考,對廉署有關決定感震驚及難以理解。他認為,假如最終律政司不再就此罪提出重審,屆時廉署必須向公眾交代當日為何「放生」李國寶。至於應否單獨就李國寶在案中的角色提控,林則指廉署需考慮證據,否則只會重蹈今次覆轍。

林卓廷最後表示,曾蔭權早前已就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今次控罪亦只是陪審團最終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認為曾蔭權仍難洗脫涉貪形象,對公職人員是嚴厲教訓,顯示社會要求他們的行為操守必須比紙更白。

產生「銀行家可格外開恩」錯覺

城市大學專業持續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亦表示,廉署未有約見李國寶確實不理想,因李國寶及曾太同日「前後腳」提存卅五萬元,「點解咁巧合?」但控方只傳召一名高級銀行經理出庭,而李國寶則猶如「缺席證人」,認為若廉署擔心李國寶不合作,可先約見他,若對方拒絕,責任就在李國寶身上,而非在廉署身上,「廉署出名請人飲咖啡,香港又係法治之區,冇理由唔嚟,或者李國寶好想嚟講清楚呢!」否則就予人廉署對銀行家格外開恩的感覺,認為廉署應向公眾交代,以釋除市民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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