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強姦女幼師 辯方稱是「一夜情」

【本報訊】男教師被指在三年前把在唱K聚會中新認識的酒醉女子,帶返家中涉嫌強姦奪去初夜一案,任職幼稚園教師的女事主X昨於高院接受辯方盤問。辯方直指二人乘的士往被告家中期間,已開始互相接吻及撫摸,在性交時X更配合被告的姿勢。事發後因X不知如何向男友交代,自己曾與被告有「一夜情」,加上她本身是基督徒,遂誣衊遭被告強姦;X對此否認。

廿七歲被告鄧庚濤,被控於一四年九月廿七日在筲箕灣某單位強姦X(現年廿八歲)。辯方向X提出的版本是,唱K時X與被告相當投契,亦對被告有好感,期間X無喝醉,被告向X稱:「返我屋企好唔好。」X表示好。

二人上單位途中已互相接吻及撫摸,而性交過程中二人換過多個姿勢,及後被告稱:「我要射啦!」X表示不要射在她體內,被告才在X的臉上射精。X否認辯的方說法。

事主稱驚慌沒告訴家人

X表示案發時她無男友,但一五年中認識了讀社工的男友,並於同年底把強姦一事告之男友。X解釋:「覺得收埋喺心太辛苦,經常匿埋喊」。男友則叫她找「風雨蘭」協助,X找該機構的社工見面後,於去年五月報警。辯方質疑指,在事發後她沒有即時告之家人或社工,卻在其後時間告知男友。X解釋,事發後因驚慌及不想家人擔心,才無透露;她亦解釋因男友問她有否性經驗,她才把強姦一事相告。

案件編號:HCCC 43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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