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場播國歌 觀眾需站立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北京審議增加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包括《國歌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於北京接見一個香港法律界訪京團,會後有團員引述李飛提出《國歌法》在香港實施的多項核心要素,包括奏唱《義勇軍進行曲》(國歌)時要有一定禮儀。

中小學須有強制性國歌教育

訪京團團員指,《國歌法》寫入《基本法》附件三後,具體操作須按香港實際情況而定,然而香港沒有「行政處分」則可以不引入,但核心要素不能少,包括奏唱國歌時要有一定禮儀,例如未來在馬場奏播國歌時,場內的馬迷亦要站立,中小學須有強制性國歌教育,並非是單純背誦歌詞,而是要令學生理解歌詞內中華民族抗日精神的背景。

此外,國歌曲譜要按標準,國歌亦不可用作商業用途、二次創作,對在公開場合侮辱國歌的行為要有規範和規定處理。團員又引述李飛稱,在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下,內地公安在特定地方執法,並不存在跨境執法問題,如果有憂慮可選擇經皇崗等口岸過關。

馬會:未有官方公布前不回應

對於馬迷可能要在馬場播放國歌時站立的問題,香港賽馬會回應指,在未有關於《國歌法》的任何官方公布前,不會就外界的相關評論作出回應。馬會又指,現時只會在國慶盃賽馬日、回歸盃賽馬日、香港國際賽事日,以及女皇盃賽馬日,有香港馬匹勝出而同場有海外參賽馬匹時,馬場才會演奏國歌,並要求在場人士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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